新华网郑州10月30日电(记者张兴军)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深山独居、散居户从大山深处迁出,搬向集镇或交通便利、条件优越的地区,这是帮助深山区贫困人口脱贫的有益探索。如今,这项被称为异地搬迁扶贫的工程在河南嵩县初见成效。
这项工程始于2001年,计划每年搬迁500-800户,到2010年基本搬迁完毕。从工程启动至2003年底,全县已有986户、4042人搬出深山,摆脱贫困。搬迁形式因地制宜,大体有四种:整体搬迁,整体安置;零星搬迁,整体安置;整体搬迁,分散安置;零星搬迁,分散安置。搬迁所需资金以群众自筹为主,其中政府扶持5000元,重点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黄庄乡河东村大尖村民组的温素娟一家四口,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从海拔1000多米的大尖山上搬下来的。记者采访时看到,温家新居为三室一厅一厨,水电设施配套齐全,还通上了电话。院子尽管不大,但却收拾得干干净净,院门外是一条平整的水泥路。提起以前的生活,温素娟说得似乎很简单,“山上很苦,干什么都不方便,大家都盼望着能尽快搬下来。”
拥有2万多人的黄庄乡是嵩县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的地方。实施搬迁工程以前,全乡80%的农户都散居在山高坡陡、沟深人稀的山岭上。乡长党六平介绍说,河东村移民安置工程是黄庄乡筹建的首期移民工程,于2002年11月正式动工,2003年5月竣工,共安置移民43户、172人。环境的改变给长期与世隔绝的村民思想上带来了变化。许多人或者外出务工,或者开办商店、饭店。如木植街乡的贾太周搬进新居后办起了家具商店,如今月收入达到750元。相应地,嵩县政府也为搬迁户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如搬迁户原居住地房产及经济林、责任田、自留山经营权保留,原享受的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助不变;子女入学就近安排,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待遇;从事经商办企业的按照有关政策实行税费减免;对新上种养加工项目,优先安排各类小额贷款,优先安排劳力到乡、村集体企业务工等。
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在全县安置的搬迁户中,有450户摆脱了贫困,其中有120户收入超万元,不少家庭新购置了彩电、冰箱和摩托车。异地搬迁工程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山区生态的良性发展,同时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既考虑就近安置,形成较密切的地缘关系,产生认同感,又努力做到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搬迁户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