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的警车找到了
■警车司机:"遇到这事就得躲得老远"
■留下谜团:警车见死不救应负何责?
□记者 常青盛 张晓东 实习生 关力制/文 李浩/摄
今报讯 昨天,警车之谜真相大白。经过查实,当天路过肇事现场的面包车确实是一辆经过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警车,开车司机是公安部门下属的保安公司队长。
警车司机满脸委屈:
“遇到这事就得躲得老远”
昨天上午10点半,当记者来到于洪区公安分局保安服务公司门前时,一辆老式警车突然进入记者视线,“辽A警0456”的车牌号赫然在目。此前,一位热心的女士将电话打到今报热线反映,她家就在附近,常能看见这个牌号的警车停在保安公司门口。
“当时马路上站了一群人,我没有看见有人躺在路上,挡住车的那个小伙根本就没有说清楚是怎么回事。肇事了就应该打120,打架斗殴就打110嘛,我们的确是开着警车,可我们不是警察!”事情已经过去两天了,可一谈及那辆“惹祸”的警车,警车司机、保安公司的周队长一脸的委屈。“我是保安公司的,又不是警察,谁敢随便破坏现场……”周队长反复强调自己“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力。“你以为开警车舒坦哪,那也有严格的纪律,也得遵守啊,心里总叨咕:‘不能在娱乐场所前停车,不能这样,也不能那样’——说道多了,一般遇到这样的事,就得躲得老远去,我又不是警察,一天到晚生怕碰上这样的事,没想到还真让我给碰上了……”
警车司机腰杆挺硬:
“我的警车手续一样不少”
“我们是有正规手续的,每个司机都应该有公安机关发给的车辆借用证。”也就是说,“惹事”的警车是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配给保安公司用的,随后周队长给记者看了相关手续。
据李队长介绍,像于洪区公安分局保安服务公司这样的公司,在沈阳市的各个区内都存在,而且都是市局批准的。
公安宣传处发言:
开警车为的是便于工作
记者随后咨询了沈阳市公安局宣传处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对于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除了应该具有普通的驾驶执照外,还应该具有公安内部的准驾证。例如,公安内部的大客车或者内部工厂的车辆也有非警务人员驾驶,这些人开车都必须有内部准驾证的。
他介绍,保安公司隶属于公安部门,配备警车也是正常的,驾驶人员同样应该有公安内部准驾证,另外,保安公司配备警车也是便于保安人员对于辖区内业户、居民管理的手段。
沈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情理上来讲,对于处在危险之中的人员,普通市民和警察都有无偿救助的义务。车上人员应该给予伤员救护。”
对于警车见死不救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没有给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