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籍男子陈先生从2003年2月起随施工队来柳施工,借住在社湾路某单位大院内,亲友的来信和包裹都邮寄到这里,每件也都能收得到。但今年3月24日,陈的姐姐按这个地址从家乡寄来内有一部手机的包裹,到现在却影踪全无。半年多来,陈先生为了这个包裹奔走在邮局和借住地接待室之间,被人家的“太极拳”打得没了脾气。
当时,陈的姐姐寄出手机后就告诉了弟弟。一个星期后,陈到大院接待室询问,工作人员说没有收到他的包裹。进入4月,陈几乎每天都去追问,但负责收发邮件的工作人员小唐一直称没收到。陈不得不打电话让姐姐帮查一下。经查,包裹早在3月29日就送到了陈的借住地。陈急了,多次找到小唐追问,小唐一口咬定没收到,并建议陈到邮局问问。
陈来到邮局,邮局的答复是,他们和该单位签有协议,信件包裹只要送到接待室就行了,陈的包裹既然已经有人签收,他们的工作就做到家了。陈问能否查出谁是签收人。工作人员让其联系湖南邮局发查询单过来。但湖南方说已经签收了,不能发查询单。陈来来往往跑了20多趟,还是一无所获。陈无奈地说,实在没办法,就当手机丢了。
陈向今报投诉时气愤地说,虽然不排除包裹送到借住地被人领走的可能,但邮局的做法实在是不妥。陈说他们工程队只是借住在那家单位,信件尤其是包裹应交由收件人,邮局才算完成任务,即使做不到这一点,也应该参照汇款单的做法先出个通知之类的东西,而不是把实物随便交给一个人就了事。
记者联系小唐,小唐确认没有收到陈的包裹。随后,记者询问了陈所在路段的西江邮局。负责投递业务的何主任告诉记者,邮局一直以来是按地址投递邮件,他们已经按包裹上写的地址把陈的邮件送到了目的地,至于为什么没到陈手上,他们也不知道。即使按照陈所说,也会出现不可预料的情况。
看来,陈先生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记者熊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