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在征地过程中“一帆风顺”,4年间,公司女老总安排向成都市国土局原局长和原副局长等行贿近百万元。昨日,成都市华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创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成都市金瑞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夏坚锐因犯单位行贿罪被金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上述三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7月,夏坚锐在成都市国土局原局长李大地及原副局长邓作先的帮助下,让金瑞发公司购得金牛区金牛乡“百万庄园”的116亩土地使用权。同年11月,夏坚锐在李大地等人的再次帮助下,使华夏公司在无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情况下,将草堂村土地44余亩作为开发建设用地。2000年5月,夏坚锐为了使其创业公司取得成都市武侯区永丰乡龙爪村土地开发建设权,在创业公司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情况下,经李大地、邓作先和原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主任穆欣的帮助,将龙爪村1组78亩多土地揽至创业公司。
法院查明,为了使公司在征地过程中“一帆风顺”,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夏坚锐先后安排向李大地行贿共计人民币31.5万余元、美元2万元,向邓作先行贿共计人民币43万元,向穆欣行贿共计人民币7.6万元。
庭审中,夏本人及辩护律师均认为,行贿并非夏的个人决定,而是和公司经理进行了商量。法院对此没有采纳。案发后,夏积极补缴了“百万庄园”土地开发建设费200多万元,缴纳了行政处罚金1200多万元。金牛法本报记者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