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出台食品生产企业特色监管模式
新快报讯 (记者 杨莉 通讯员 左宜弘)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的全面清查整顿目前已基本结束。为强化属地化管理责任制,继广州市质监部门日前出台包括《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珠分局又针对不同企业提出了特色监管模式。食品生产企业分三类监管
据了解,海珠区质监部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6大要素(即企业管理、环境卫生、生产设备、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人员要求),来进行量化评定,将监管对象分为ABC三类,并按类别实行不同的监管检查频次(见附表)。社区居委会也参与监管
为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的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海珠区政府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共有18个行政街道和352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议书,还落实街道经管科、综治办负责人联络员制度以及社区居委会的知情、报情责任制,以便社区居委会及时掌握和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从而对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还要建立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分装企业的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监管
定级标准 检查频次
一级1.生产重点产品的大型A类企业 每年1-2次
2.生产一般食品的A类企业
二级1.生产重点产品的大型B类和中小型A类企业每年4-6次
2.生产一般食品的B类企业
三级1.生产重点料品的中小型B类企业 每年8次以上
2.生产一般食品的C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