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12日讯今年,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评议。在评议过程中,台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创新方法,做到四个结合,评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面评议与个案监督相结合。一方面在市各家媒体上发布消息、刊登评议内容和重点,公布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征求意见函;组织五个检查组,采取座谈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通过案件督办找问题。评议办组织抽查了106件案件,并对其中14件案件进行了交办,市检察院日前已报结13件,其中撤销原决定依法纠正的3件,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的5件,维持原决定作说明的4件,需后续督查的1件。通过个案监督,起到了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作用。
督促自查自纠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评议办对评议期间发现的问题和案件及时移交市检察院进行办理,市检察院则积极、主动、自觉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反馈,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并着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一方面,多方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组织全市对近五年已结案件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判无罪、撤诉及采取强措施后作不诉和撤案处理的案件466件569人,其中市院组织调卷审查41件,逐一剖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着力推动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同时结合评议和深化教育活动,着手对市院40多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和完善。
发挥代表作用与宣传检察工作相结合。检察宣传相对薄弱。为此,评议活动十分重视代表的参与和检察工作的宣传。一是加强宣传。在媒体上大力宣传检察工作,积极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同时组织检察系统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并制订加强检察宣传的整改计划。二是发动代表以各种方式参与评议活动。如持证视察、旁听检察机关出庭公诉、走访选民、召开座谈会或以个别访谈的形式听取意见等。
对检察评议与规范自身行为相结合。一是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文件和领导讲话,评议办专门编印了《监督司法文件汇编》、市检察院编印了《司法评议法律手册》,供评议双方学习、遵循。二是结合这次评议和以往工作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制订出台了《评议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评议工作。三是规范评议整改工作。以常委会名义发出评议整改意见,由有关工委进行跟踪督查,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朱建新)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