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标确定
本报讯2005年底石市80的事业单位将实行聘用制;2006年上半年,全市事业单位将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力争到2008年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聘用工作制度,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这是石市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目标。实行聘用制将成为今后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
石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一般要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办法,确定人员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应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聘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竞聘。面向社会竞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竞争上岗要严格按照公布空缺岗位、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体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
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未聘人员,事业单位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安置。“老人老办法”就是对《意见》实施前原有的固定制身份人员中的落聘、待聘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转岗聘用、参加培训等办法,妥善安置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内。“新人新办法”就是《意见》实施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和按国家规定原招收的合同制人员,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