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个破草帽”,这是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现状。在城市管理方面,野蛮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矛盾尤为尖锐。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虽然很多,但行政执法混乱,加上野蛮执法,时而出现受社会关注的问题。
这些年来,机构改革在不断进行,但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个“破草帽”的初衷却似乎没有变。眼巴巴地看着秤砣被收走,憨厚的老农民欲哭无泪,也相信许多人在街头看到过这样让人心酸的画面。还有那极个别执法者蛮横无理,仗势欺人,一罚了之。实际上,这些人真正是在败坏着执法者的形象,败坏着政府的形象,某些地方一说起某个行政部门,群众就满肚子意见,而这些部门也将其霸道作风表现得淋漓尽致,说变就变,说罚就罚,说取缔就取缔,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群众奈何不得,常常被称之为“某某霸”之类。
对于城市的管理,当然应当有一套相关的法规制度,但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也应当给那些个弱势群体一个谋生的出路。只要他不是欺行霸市、横行乡里,占路经营,在沿街的路面上做个小买卖,我们就要考虑一下,是不是给一个宽松的市场环境。笔者曾出差到过南方的一个城市,个体民营经济非常发达,城建、城管非常好,但大街小巷的游商摊贩也不少。该市介绍说,这些个商贩大都来自农村,还有一些是城市中的低收入家庭,平时做个小买卖很不容易,一个摊位可能就是一家人生存的根本,城管对他们的管理相对比较宽松。他们对于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是采取“放活”而不是“管死”,是“疏通”而不是“堵塞”,是“引导”而不是“强制”的方针,使个体民营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在全市的GDP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成为推动全市经济整体发展的有生力量。
由此可见,最主要的还是要解决过去那种多重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将各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或少数几个行政机关行使,相对地集中行政处罚权,其他机关不再行使该项行政处罚权。同时,还要把管理权与监督权、审批权与处理权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体制,从而走出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的怪圈,由“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个破草帽”,变成一顶“大盖帽”只管一个“破草帽”,这也许是一种社会的进步。(稿源:红网)(作者:王民官)(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