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时期以来,爱民模范周国知的事迹在全国广为传颂。在广泛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活动中,尤其引起人们称道的是他那个人名利淡如水,人民利益重于山的高贵品德。20年来,周国知是“官越做越小,事越干越大”,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能以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为己任,始终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心间。
然而,在全国上下学习周国知的热潮正高的时候,在我们的周围也能听到另一种声音:周国知的官越做越小是事实,可事越干越大则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人把周国知的“官越做越小”的原因归结于他只能做那些如他所做的“小事”。
当大官者到底该不该做“小事”?这得从什么样的事才算大事说起。
对于为政者来说,看一件事情是大事还是小事,绝不能以事情的形式和规模的大小来作标准,而应该从党、国家、人民三者利益的一致性这个并不深奥的理论高度来判别。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什么时候都会把关涉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看成大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的。党的几代领袖在我们国家该算得上是最大的官吧?可他们却无时无刻不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至高无尚。早在上个世纪的3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深刻指出:“我们应该深刻注意群众生活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就是这样一些在人们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事”,毛泽东同志却把它提到了关系到中国革命的成败的高度来对待。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也一向重视人民群众的疾苦;温家宝等同志无论是在哪一级领导岗位上,始终如一地与人民群众保持着血肉联系,从来不以替群众排忧解难之类事为小事。国家领导人日理万机,操劳着国家大事尚能如此,可见国家大事与群众“小事”都是多么重要。不难想象,那些整天价忙碌“大事”,而群众的切身利益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领导干部,说他干了多少有益于人民,令人民群众满意的大事,只有他自己才相信。
当大官,按常理应该比当周国知之类的小官更容易做“小事”,重要的是看愿意不愿意像周国知那样真心实意地去做。古人云:“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不能也,非不为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如此看来,当大官者该不该做“小事”,取决于用什么样的态度来看待“小事”,取决于是否真正懂得“大事”与“小事”的辩证法,关键还取决于是否真正确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稿源:红网)(作者:李成贵)(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