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 张少春 通讯员 刘娜 宋德朝
这个以偷“凌志车”为“主业”的盗车团伙真嚣张!高档轿车弄到手后,一人竟然打电话向失主“举报”车的下落,想索取酬金,警方顺藤摸瓜,端了一窝贼。谁想,这7人竟盗遍郑州、深圳、北京、西安等地,光“凌志车”就偷了12辆,总价值达400多万元。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中4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3人分别被判13年、2年半、3年有期徒刑。
偷车“敲诈”露原形
2002年5月2日下午,郑州市金水路某饭店停车场内,一辆宝石蓝凌志轿车被盗,价值28万余元。据报案人反映,曾有人给其打电话称“知道车在哪儿,但得拿3万元报酬出来”。专案民警马上部署,在某医院门口,将犯罪嫌疑人王勇擒获,但王称“只知道车在医院内停着,我没有盗车”。之后,王勇被取保候审,民警对其秘密监控。
顺藤摸瓜抓余孽
原来,2002年4月以来,金水区连续发生多起凌志轿车被盗案件,警方已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2002年7月19日,专案民警经两个多月跟踪,掌握了王勇的朋友燕建军、高宝军有盗车嫌疑的线索。当晚,警方将燕、高二人抓获。
然而,狡猾的王勇却闻风而逃。2003年4月11日,民警在西安再次将王勇擒获。面对铁证,王勇交代了他伙同燕建军、高宝军等人先后盗窃12辆凌志轿车并通过杨振海将赃车销往广东、陕西以及河南平顶山等地的事实。警方立即行动,除张强在逃外,其余诸人均被抓。
7辆凌志车未追会
2004年7月29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勇、周峰、燕赋、杨振海、兰忠臣(中止审理)、燕建军、高振军犯盗窃罪,被告人燕斌、杨振海、赖辉旺犯销售赃物罪,被告人王勇犯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2004年9月1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2年5月至2003年11月,被告人王勇伙同张强(在逃)等人先后在郑州、深圳、北京、西安等地大肆盗车,总价值达400多万元,并由被告人燕斌、杨振海、赖辉旺异地销赃。其中,共盗走凌志车12辆(其中至少7辆未追会)。
为啥爱偷“凌志”是个谜
庭审中,除燕斌和赖辉旺外,其余5人均对公诉人指控有异议。王勇辨称:“车都是从张强手中接的,我从未到过(作案)现场。”周峰则说:“车是从张强和兰忠臣手中接来的,车从哪来的我不清楚”。杨振海称:“张强给我打电话,让去开车,我又没有偷”等。
据宋德朝法官介绍,这是一个比较松散的盗车团伙,碰见谁就跟谁一起去“偷”。至于为啥他们特别爱偷“凌志”车,则成了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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