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许晓旋通讯员王锐)只因饮酒过程中与人争吵,没有实施报复,一男子酒后把尖刀刺向陌生人。昨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吴志贤故意伤害案进行终审宣判。同时进行终审宣判的还有赵可胜走私武器、弹药,非法运输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案,何楚志故意杀人案及周俊峰故意伤害案。宣判大会后,4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与人争吵未施报复酒后连捅3陌生人
吴志贤,厦门人,酒后连捅3名陌生路人,其中一名受害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6月4日晚六七点左右,吴志贤在厦门市一大排档与他人饮酒发生争吵,便叫朋友来帮忙,被朋友劝开而未能实施报复。于是赌气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自伤左手臂,然后与陈某到茶馆与他人喝酒。当晚11时50分左右,吴志贤和陈某酒后走入南桥巷,与准备回家且素不相识的三个人相向而过。随后吴志贤转身手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冲过去,朝三人连捅数刀。而后,两人逃离现场。其中一被害人蔡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003年7月15日晚,公安人员在厦门市仙阁里将吴志贤抓获归案。
走私贩卖军火毒品数罪并罚被判死刑
赵可胜,台湾省桃园县人,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走私、贩卖大量军火及毒品。法院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死刑。
2002年初开始,赵可胜受一台湾老板指令,三次赴柬埔寨金边地区,以总价1.33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7枝制式手枪及部分手枪子弹。之后,赵可胜将上述枪弹非法携带入境,并将其中3枝手枪和部分手枪子弹运至厦门市凤凰山庄一别墅内藏匿,将其中4枝手枪运至广东省东莞市一别墅内藏匿。案发后,6枝手枪和286发子弹被公安机关查获。
2002年1月底,赵可胜与另两名同伙携带由台湾老板提供的毒资,驾车赴深圳市,以每千克34000元港币的价格购买了5千克氯胺酮运回厦门市藏匿。2002年春节前后,赵可胜又与一名同伙驾车赴深圳市,购买了8000粒摇头丸运回厦门市藏匿。
2002年3月初,赵可胜携带人民币40万元由厦门市到深圳市,与另两名同伙先后以每粒20元港币的价格购买10000粒摇头丸,以每粒34000元港币的价格购买5千克氯胺酮,并将上述毒品运回厦门市藏匿。
2002年3月下旬,赵可胜与一同伙赴广西南宁市,将12枝冲锋枪和1枝配有枪榴弹发射器的冲锋枪与318发步枪弹、5发40毫米枪榴弹运往厦门市。2002年3月24日上午,该批枪弹在厦门市金尚路禹州花园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
杀人并肢解尸体尸块抛入(竹头+员)(竹头+当)湖
故意杀人犯何楚志,福建省漳浦县人。与卖淫女因嫖资问题起争执,将对方杀害并碎尸抛弃。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11月1日晚,何楚志带雷某到枋湖村的暂住处嫖宿。次日上午7时左右,二人因嫖资问题发生争执,何楚志遂用棉被捂住雷某的头部,用膝盖顶住其胸部,用手掐住雷某的颈部,直至雷某窒息死亡。然后,何楚志将雷某的小灵通以人民币170元卖给他人。
事后,何楚志为方便抛尸,在其暂住处用刀具将雷某的头、四肢及躯干部分肢解为多块,装入专门购买的蓝色塑料袋及其他袋子内,之后用摩托车载两袋尸块分别抛至厦门市广播电视中心旁的(竹头+员)(竹头+当)湖内及西堤(竹头+员)(竹头+当)湖闸口处,乘车将另一尸块运至漳州马口桥下抛弃。返回暂住处后,对现场及刀具等进行了清理。2004年1月1日,何楚志在厦门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帮人讨嫖资未果打斗中捅死一人
故意伤害犯周俊峰,绰号“大个”,黑龙江省漠河县人,帮人讨要嫖资时与被害人发生打斗,将对方捅死。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9月15日,卖淫女于某因嫖资问题与陈某起纠纷,打电话告诉周俊峰,请他帮忙教训陈某并要回嫖资。当陈某将车开至长升酒店附近停下后,周俊峰向陈某索要嫖资,在遭到拒绝后,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合刀架在陈某颈部进行威胁。陈某下车与周俊峰及同伙发生打斗。打斗中,周俊峰持刀朝被害人陈某胸腹部捅刺二刀,致陈倒地后逃离现场。陈某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