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11月22日)发布2004年第46次“110每周社会治安情况提示”。
上周(11月15日至11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群众各类报警、求助等电话80478起(其中有效报警62061起),与前一周(11月8日至11月14日)89036起相比下降9.6%.其中,刑事类警情以及当中的“两抢”和盗窃警情、治安类警情等均比前周有所下降;交通类警情10437起,上升11.1%;火灾报警74起,上升32.1%。
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汽车
上周,一些不法分子看准了乱停乱放的汽车上遗留的贵重物品,伺机进行盗窃。11月16日下午3时许,事主陈某停放在白云区机场路某机动车训练场附近的小车被人打烂车窗玻璃,盗走一个手提包,内有人民币3万元。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要注意加强防范意识和防盗意识,不要因贪图方便而将车辆随意停放,应将车辆放在停车场、保管站内。停车后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汽车内,以防盗贼窃财。
矛盾应循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
11月21日晚上8时50分,事主吕某驾驶一辆吉普车途经南洲路芒窖村村口时,与一名摩托车“搭客仔”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大打出手,两人都受伤。群众报警后,海珠区南洲街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两人带到派出处处理。
警方提醒: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对发生口角、纠纷等矛盾,相互忍让一下就可化解怨恨,平息风波,不致造成斗殴致伤致死、扰乱社会治安等严重后果,相互间就算有矛盾也应循正常的法律途径去解决,而不应采取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章守法,发现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110”和各级公安机关举报。(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