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改革考核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大成果
记者姜澎报道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上海交通大学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交大将取消教授的项目经费提成和学术论文奖励,而代之以岗位年薪制和特殊贡献奖,并且对原先考核周期为一年、不论什么学科都按同一标准考核的做法进行改革,同时推出有限次岗位晋升、学术休假等一系列的人才改革制度。
据了解,从近日起,交大将在部分院系试行年薪制,并在考核中改变强调“量化”指标的做法,代之以充分考虑产出质量的导向。今后凡是发表SCI或者EI论文的将不再像过去那样凭论文领取奖金,或是申请了专利就可以申请奖金了,而是必须根据论文的影响因子、成果的重要程度以及专利的产业化的情况等来进行考核。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在学校资源比较缺乏的条件下,学校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定,凡是发表了SCI或者EI论文或者是申报专利等都能获得奖励,而且获得科研经费还有一定的提成。但这种过于重视表面指标的奖励不仅不符合国际惯例,也造成了资源的重复投入,甚至有可能使科研人员急功近利,只忙于发表论文,而不愿意潜心进行周期长的研究,要不就是忙于拉课题经费,而忽视了原创性和创新性,仅仅交大一所学校每年因为SCI和EI论文奖励以及专利申请奖励金额的净增量就要达到千万元,但能够参与国际重要的学术交流并有一定发言权的高水平教师则仍然缺乏。因此学校将在部分院系先结合岗位聘用实行岗位年薪制,取消科研提成、单一的论文奖励等,并且设收入封顶的限制。同时对于考核,学校将根据成果的重要程度和论文的重要程度等有特殊贡献的人员,采取年薪制与特殊贡献奖励相结合的办法,以鼓励多出成果,出大成果。
对于青年教师,上海交大规定每年本校毕业博士生留校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并且实行“校内特聘教授”制度,每三年聘一次校内特聘教授,总数控制在40——50名,在科研经费和待遇上给予较大支持。对于教师聘任,学校将实行提出有限次晋升。即讲师和副教授在一定的期限内只能有两次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而且两次申请必须相隔一年以上。并且学校还将推出学术休假,对一些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科带头人每5年可享受半年左右的学术休假,重点支持他们利用学术休假到海外考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