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施嘉奇
服用降压药后摔一跤,请别忘记告诉医生!卫生部医证司副司长张宗久前天在上海参加“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与临床安全用药学术会议”时,请与会媒体这样提醒患者。“摔跤、皮疹等一些药品不良反应‘疑似’迹象不应该等到演变成事件后才报告。”张宗久认为,医生应当承担起为病人鉴别药品不良反应迹象的责任。
药物警戒理念“亮相”
这些“疑似”和迹象,称之为“药物警戒”,与会专家们首次提出了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药物管理新理念。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定义是,发现、评估、理解和预防药物不良反应或其他与药物相关问题的科学活动。中国作为国际药物监测合作计划的成员国正致力于引进这一先进理念和方式,加强国际交流。
卫生部所掌握的情况显示,在涉及医疗事故的鉴定中,有相当比例是由抗激素、抗肿瘤、抗排异药物的不良反应引起的,可在出事之前,却很少有患者、医生向权威部门进行报告。我国在这一领域内的不良反应报告数据匮乏,这就需要关注上市药品不良事件的早期信号,将涉及临床可能发生的任何药源性损害都要有所反应,比如假劣药物的使用,用药错误,缺乏药物疗效,没有科学依据的扩大药物的适应症,药物的急性、慢性中毒、药物的滥用和误用等所致的潜在性安全性问题。
医院是我国目前收集药物不良反应的主渠道,200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不良反应报告1.7万余份,绝大多数是医疗单位报告的。“尽管这样的现象并不合理,但在现在的情况下,医生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的主要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张宗久希望,医生能够留意患者服药后出现的共性,哪怕这些共性是细微的。
各方责任不可推卸
要实现对患者细微反应的关注,还必须突破一个“怪现象”:目前,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过程中,各责任方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企业害怕承担责任,不敢报;医院怕承担责任,也不敢报。”上海食品药监局副局长张瑶华说。长此以往,患者们都以为服药后的小问题只是源于自己的个体差异,无需“大惊小怪”。据统计,美国只有2.5亿人,但一年的不良反应报告便达到28万份,而我国2003年只有1.7万份,不到美国的十四分之一。
更奇怪的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的公益色彩远远超过责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务工作者的自觉性。
中药“警戒”切忌以偏概全
在药物警戒中,中药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是一个大难题,对于中药毒性的误读与日俱增。“这种误读是两方面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副司长苏钢强说,“‘无视中药毒性’和‘夸大中药毒性’的想法同样有害,却同时普遍存在于群众中。”
苏钢强说:“不能简单认为中药无毒,也不能因为中药中某一成分有毒性武断地认为这个中药就有毒。”为此,国家目前正在进行一个斥资100万元的课题,其中包括中药安全性评价若干问题、建立中药质量控制体系和筹建中药毒性交互检索的数据库三个方面。其中检索数据库中,就要区分中药不良反应的源头究竟是中药材、用药剂量还是配伍方式,力争避免以偏概全的说法一再出现。要完成这一数据库,就更需要来自“药物警戒”过程的报告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