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女生罗卡娜坐在法庭被告席上。今年7月,她向自己的同学刺17刀,致对方身亡。新京报报记者吴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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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女生杀同学案开审 被告称愿“一命偿一命”
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北外女生被杀案做出一审判决,杀死同学李春霞的凶手罗卡娜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春霞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5万余元。
今年7月9日早上6时许,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南平房13号院内,罗因琐事与该校成教学院28岁的女学员李春霞发生争执,持刀猛刺李的胸、颈、肩、背及上肢等部位十余刀,致李因被刺破心、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在送往304医院途中失血过多不治而亡。
据了解,罗原系北外培训中心二部学员,但案发前,她并未在北外注册,只是暂住在北外东院南平房内。罗的同学介绍说,罗与李曾共同居住在一个房间,两人因为一些琐事产生矛盾,后来罗搬到隔壁房间居住。
在案件审理中,罗提出是李先撞过来,两人才打起来的,她的辩护人认为李有一定的责任,且罗在案发后有积极救助的行为,请求法院对罗从轻处罚。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春霞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而且案发后罗卡娜本人并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且其犯罪手段凶残,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必须严惩,不能减轻处罚。(杨昌平)
新闻人物:行刺女生罗卡娜曾是孩子榜样
“家里死了条小狗都要哭几天的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罗卡娜的哥哥罗烈文到现在都不能理解妹妹为什么会杀人。考虑到父母的身体状况,罗烈文现在还不敢将小妹刺死人的事情告诉他们。罗烈文说,“家里的希望都在卡娜身上,他们(父母)知道了会很失望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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