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电在处理上访问题时,或叫而不来,或避而不见,或推诿拖延的“领导扯皮”现象,成为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将上访事件处理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快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自治区最近决定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
据自治区信访局最新的数据分析,“领导扯皮”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群众初信初访时,不能认真对待,而是简单地打发了事。二是当发生集体上访时,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平息事态,甚至采取“叫而不来、避而不见”的态度,或推诿扯皮,或派一般工作人员应付了事。三是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给予合理答复,只是简单地领回去了事,特别是对承诺解决的问题,扯皮不认账,久拖不解决,致使上访群众屡访无果,无果再访。 为了消除“领导扯皮”现象,自治区政府决定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对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应当解决而且能够解决而没有及时解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按规定或上级机关通知要求应及时到现场做上访群众工作而无故未到,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因处置不力,导致到自治区集体上访群众长时间滞留,拥堵党政机关、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等,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的;对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查办督办不力,导致群众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处理的;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其信访部门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对重大信访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压报、瞒报、迟报,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地方、责任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