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1月30日讯 记者包蹇报道:上海市律师协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一家于12月1日成立的外资公司承诺提供的法律服务作出声明,表示市场除了律师事务所这种中介服务机构外,不再需要由另外的中介组织进行法律业务的承揽与批发,并称此举会扰乱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即将成立的这家公司为宗诚企业顾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业务宣传称,每人只要1天1元,就可获得该公司全年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并可免费获得每年出具6封律师函件、审查修改6份合同及法律文书等服务。当会员要求代理诉讼、谈判等法律服务时,该公司还可按照当地有关部门或该公司与当地签约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标准打折,并承诺“监督及控管”签约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上海市律师协会称,根据有关法律,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尚不能从事解释中国法律的服务,而且只有经过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和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才可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而该公司属于外资中介机构,不具备从事法律服务的资格。法律还明文规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但是不能成为公司的雇员。上海市律师协会还表示,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不需要再由一家中介组织进行业务的承揽与批发。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王俊民说,这家公司为招揽业务,提出“监督与控管律师”,不仅于法无据,更是误导公众的错误言论。据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介绍,这家公司进行了工商登记,但其营业范围非法律服务行业范畴。
《华东新闻》 (2004年12月01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