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永兵)11月29日,由“世界抗日战争史实维护联合会”与关注“花冈事件”的国内有关人士共同设立的“拒绝鹿岛‘和解’花冈受难者津贴基金”进行了首批发放。7名在花冈事件中受难的石家庄劳工及遗属每人领到了25000元人民币。
据中国抗日战争学会理事、中日战后遗留问题学者何天义先生介绍,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本政府从中国强行抓走了近4万名俘虏和百姓到日本当劳工。在日本秋田县花冈町做苦役的有986名中国人(其中石家庄劳工不下百人),因不堪忍受非人的欺辱虐待,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举行暴动,在打死了4名日本监工和1名汉奸后暴动失败,共有418人命丧日本,史称“花冈惨案”。
1987年,“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在日本和平运动人士及华侨的支持与参与下,向迫害过他们的企业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提出:谢罪、在日本大馆市和北京建纪念馆及赔偿每个受难者500万日元的3项要求,并于1995年6月在东京提起诉讼,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第一案。
“花冈诉讼”揭露的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奴役、虐杀、残害中国劳工的血腥罪行震撼了日本社会。但是在日本司法体制对加害企业日本鹿岛公司的百般维护下,日本律师团代表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即:鹿岛公司在不承认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
但在这份《和解协议》中没有鹿岛公司表示谢罪赔偿的实质性内容,令参加诉讼的中国原告感到受到了欺骗和愚弄,并再次伤害了中方劳工的人格和尊严。为此,花冈诉讼的部分原告和一些花冈受难者遗属(主要是7名石家庄受难劳工)表示不接受“和解”,要继续与鹿岛公司斗争,直至他们真正认罪赔偿。
2004年,“9·18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期间,“世界抗日战争史实维护联合会”与关注“花冈事件”的国内有关人士共同商议:为表达对维护民族尊严而拒领花冈基金的花冈受难者及遗属的敬佩和支持,推动继续追究日本加害企业鹿岛公司的法律责任,发起募捐活动,建立基金会资助上述花冈受难者每人25000元人民币(与他们放弃领取的花冈基金数额相当)。
“花冈事件”原告团成员孙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说:“追究和清算日本军国主义和鹿岛公司滔天罪行的斗争仍然任重道远,我虽然已经是近七旬的老人了,但是我愿意和国内外的爱国同胞一道,为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为当年死难在日本的和其他受害的中国劳工伸张正义讨还公道而继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