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冒用对方产品名称,使用差不多样式的包装,图的就是趁对方产品正花大钱在央视做宣传,搭个顺风车。
记者昨日从余姚工商部门了解到,宁波一饼业有限公司把产品“克隆”这事做绝了。
近日,工商宁波余姚分局低塘工商所接到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的举报,反映自己辛苦在市场上培育出来的产品“好吃点”被宁波某饼业有限公司“克隆”了。
闻讯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赴该公司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厂房内果然有“好吃点”香脆核桃饼干310箱,香脆杏仁饼干320箱;另外,还有来不及使用的仿冒饼干包装袋71.28公斤,这些包装袋的样子无论是颜色,还是图案,均与远在福建的正宗产品相差无几。只是这两千多公斤的饼干,并非是福建产的“好吃点”,而是余姚本地小厂生产,连产品名、商标都没有到宁波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过。“既然是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质量就很难有保证;消费者如果不仔细辨认,是很难分清楚的”。余姚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说。
今年8月20日和9月11日,该饼业有限公司分两次委托余姚某包装公司印刷了与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相近似的饼干袋169.1公斤,共生产了饼干650箱,除了在宁波本地销售外,其中20箱已运往浙江义乌和安徽阜阳试销了。
余姚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分析说,近期,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投入巨资对“好吃点”系列产品正在进行宣传。擅自在其所生产的饼干上使用与知名商品“达利园”牌饼干特有的名称和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是典型的傍“大款”的行为。
(通讯员张松高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见习)杨锡超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