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漏电电杆电死男孩”一案后续(组图) |
|
|
| NEWS.SOHU.COM 2004年12月01日08:45 来源:山西晚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免费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康景林)省城6岁男孩被漏电电杆电死一案(本报11月6日曾予以报道)今日上午开庭。太原道路照明管理处、太原市供电局、山西通信公司太原市分公司作为被告,与小男孩的父母对簿公堂。
今日庭审共进行了5个小时,三名被告均称自己对小男孩的死没有责任,是因另两名被告对线路处理过程中不负责的行为,“使路灯带电线路磨损后向角铁放电,通过通信电缆传电至路灯拉风线上,令小男孩触摸后被电击。”大量的专业术语与业务知识使得法庭庭审进度较慢。另外,三被告一致认为小男孩父母没有尽到对孩子监护的责任,魏葳律师则认为此种说法十分可笑:“对于设在人行道边通常是十分安全的设置,普通人如何能判断它当时是带电状态呢?”
今日下午庭审程序结束后,法官照例进行了调解,但因三被告只愿对原告要求的25万元的60%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对此无法接受,调解宣告失败。法庭将择日宣判。(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吕军)·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