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林杰刘东宁因公牺牲案”胡然阮津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阮津)昨天,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烈士林杰、刘东宁在执行抓捕任务时被持枪歹徒杀害的恶性案件,引起本市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此案后快审快结,以故意杀人、抢劫、私藏枪支弹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乔东玉,以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新春,以妨碍公务罪批准逮捕乔东玉之妻李敏。
犯罪嫌疑人乔东玉,男,42岁,天津市人,无职业。1975年8月因盗窃罪被收容教养2年,1981年4月因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刑9年,其间于1981年9月、1982年10月、1983年9月、1984年5月,因脱逃罪、妨碍公务罪,先后4次被判刑加刑共8年。2002年5月30日因寻衅滋事被劳教2年。
犯罪嫌疑人张新春,男,43岁,天津市人,无职业。1984年6月因抢劫罪、脱逃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多次减刑于2001年6月被释放。
犯罪嫌疑人李敏,女,49岁,天津市人,原本市河西区尖山医院护士。
经查,2004年11月18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乔东玉伙同张新春窜至本市华苑产业园区爱鑫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电钻破锁等手段盗窃该公司保险柜内现金人民币27000元及一部佳能S50型数码相机,价值人民币4230元,逃离现场时被事主发现。乔东玉掏出随身携带的凶器对事主进行威胁,后逃逸。警方经侦查,于11月19日17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张新春抓获归案。
19日晚10时许,天津市公安局驻华苑民警办民警到本市河西区南北大街美宁公寓7号楼抓捕犯罪嫌疑人乔东玉。乔东玉开枪拒捕,民警林杰当场牺牲,民警刘东宁在与乔东玉搏斗时牺牲。另外,犯罪嫌疑人乔东玉私藏猎枪一支,猎枪子弹五发,自制爆炸物三枚,炸药78克,纸质电雷管15枚。
在民警抓捕乔东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乔东玉之妻上前厮打民警,阻碍抓捕,妨碍执行公务。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乔东玉、张新春、李敏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