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先找单位落户再找工作》的报道刊登后,很多毕业生对于档案户口问题十分关注。如果到了毕业离校的时候,仍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那么应该怎么办?毕业分配手续、户籍迁移手续应该怎么办?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的陈部长。
毕业生接收门槛高吗?
问:外地毕业生如果想到深圳来发展,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凡是各省属高等院校毕业生,只要企业需要,而且专业对口,都可以被深圳所吸收。
问:市内院校和生源的毕业生如果在毕业离开学校之后还找不到工作,那么户口怎么办呢?
答:对于这部分学生,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人事代理部为他们实行免费人事代理。这个免费期限是两年。
小公司可以委托接收毕业生吗?
问:外地毕业生怎样才能在深圳安身呢?
答:我们鼓励学生先就业,再择业。大学生不用一开始就把眼光放得很高,比较理性的是降低自身的期望值。先找到比较合适的单位,把户口定下来;以后有更好的选择也不晚。不要总是把眼光盯在大企业、大公司,我们仍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去就业。
问:小企业也可以申请委托接收毕业生?
答:是的,不过也有一定条件,这些公司和企业必须是在特区内办理注册登记,合法经营,并且在人事局办妥了人事立户登记和年审的各类企业和机构。
问:到现在为止中心办理接收了多少毕业生?
答:截至10月底,我们中心共办理接收毕业生3970人,其中市外院校毕业生3235人。
委托接收程序复杂吗?
问:委托接收毕业生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答:首先是毕业生将材料送审;然后由用人单位到人事局相关部门办理,5个工作日之后如果审查通过,就可以领取到《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毕业生就可以凭借这个接收函到学校换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签字盖章之后就可以办理入户了。
问:毕业生的送审材料包括哪些东西?
答:《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
问:是否只能由单位申请办理?
答:原则上是,因为只有单位才能接收外地毕业生,学生如果没有单位接收是不能在深圳落户的。不过有很多单位由于人手不够,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所以实际上单位也就“授权”让学生自己来办理。原则上学生不能办理,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我们也不能做强行规定。
问:接收单位应该到什么地方申报审批?
答:到市民中心市政服务大厅西厅人事局“毕业生接收”窗口进行申报。申报受理5个工作日后,可以点击“深圳人才网”(www.szhr.com.cn)“人事代理”——已批接受函名单,就可以查询了。
问:学生的档案是寄到单位还是人才交流中心?
答:学生应该督促学校尽快将档案寄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万一寄到了单位,那么在确保档案不能拆封的前提下将档案尽快交到中心的业务受理窗口。档案一定不能拆封,否则中心将不予受理。
问:单位办理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之后,如果改变接收意愿,或者毕业生另外找工作和考研,那应该怎么办?
答:可以办理改派手续,要带双方的协议原件以及所有办理过程中的文件原件,由单位和学生本人分别写改派申请,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16大厅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程序:
接收单位到www.szhr.com.cn网站填写《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若符合条件则打印;
单位到市民中心西厅人事局“毕业生接收”窗口进行申报;所需材料:《人事立户证》、《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
申报受理5个工作日之后,到www.szhr.com.cn查询是否批准:(1)若显示“送处研究”,则需继续等待;(2)若显示“材料不齐”或“审批不同意”,则到市民中心窗口查询并办理相应手续(3)若显示“已打联系函”,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616大厅办理手续,领取《办结人事代理手续函》;
到市民中心窗口领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所需材料:《办结人事代理手续函》;
毕业生将《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交回学校换取《报到证》,开《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到市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介绍信、入户指标卡和登记表,接收单位和毕业生在《户口迁移证》后盖章;
到深圳市公安局户证处办理入户审批。所需材料:登记表、入户指标卡、介绍信、《户口迁移证》;
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所需材料: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和1寸黑白照片(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