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震惊全国的“綦江虹桥垮塌案”近日又传出新闻——“虹桥”主要设计者、原市政勘察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退休职工赵国勋,于近日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将于12月13日下午2点在渝中区法院开庭。
至此,“虹桥”案被起诉的责任被告,增加为15个。
私自组织粗糙设计“虹桥”
检察院介绍,1994年8月,赵国勋接受了同在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的段浩邀约,违反设计程序规定,私自组织重庆交通学院教师吴某、周某等人,为綦江县设计了“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提篮拱人行桥”(即“虹桥”)。随后,赵国勋冒用市勘察设计院的图签出图。
綦江“虹桥”垮塌事故发生后,专家组在事故鉴定书中指出,“设计图纸粗糙、更改随意,构造也有不当之处”。
桥身发异响错断为“正常”
1996年6月19日,“虹桥”建成仅4个月,吊杆就曾出现异常响动。当时,赵国勋作为设计方主要负责人,也曾以专家身份到现场勘察。但是,赵却在未做任何检测的情况下,就主观轻率地推断出“异响系应力调整,属正常现象”的错误结论。也正是这个结论,“虹桥”继续违规带病带伤、危险使用,客观上起了重要的误导作用。
案发时在国外5年后被追诉
1999年1月4日发生的“綦江虹桥垮塌案”,距今已过去5年多时间,赵国勋为什么现在才被相关部门提起公诉?
据相关知情者介绍,1999年“虹桥”发生垮塌事故时,警方曾对赵国勋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一案进行立案侦察。但是,赵国勋当时人在国外,警方在侦察中遇到许多困难。直至今年5月,警方才侦察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1月18日,渝中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对赵国勋提起了公诉。记者许菲
新闻备忘
1999年1月4日,綦江县人行彩虹桥(形似彩虹而名,系綦江县形象工程)整体垮塌(见上图资料照片),造成40人遇难,其中包括18名年轻武警战士,直接经济损失628万余元。
1999年3、4月,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綦江虹桥垮塌案”14名责任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其中10人不服,并上诉。同年12月,重庆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林世元,男,原綦江县委员会副书记,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张基碧,男,原綦江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赵祥忠,男,原重庆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以罚金2万元。
贺际慎,女,原綦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费上利,男,“虹桥”工程组织承建者,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此外,李蒙泽、孙立、段浩、夏福利、阎珂、刘泽均、胡开明、王远凯等人,及重庆通用工业技术服务部,因重大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罪名,被判处6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3万至25万元罚金。记者许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