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天(12月1日),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正式施行。为期60天的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也将于明日拉开,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建设厅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分赴全省9市州,明察暗访,对于拖欠工资严重、责令支付而执行不力的单位,劳动部门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额50%至100%的赔偿金,同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省劳动保障厅同时公布讨薪投诉电话:(028)86131176。
据悉,相对以前的清欠检查,本次大检查从规模、范围、执法力度上都将有所突破。
个体户首次纳入清欠范围
省劳动保障厅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清欠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此次清欠活动的检查范围有所扩大,不仅是建筑领域,还包括各类用人单位。服务、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商户也首次列入清欠范围。
用新规欠薪可罚1倍赔偿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规,对已查处的欠薪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工资,如果企业拒不支付,劳动部门将判处企业支付农民工拖欠金额50%—100%的赔偿金,并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通知》要求,对于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巨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应该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出川民工也可投诉
针对我省在外民工的欠薪问题,省劳动保障厅监察处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我省在外省务工的民工可通过当地劳动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同时出川民工如果遇到欠薪问题,也可致电我省的投诉热线(028)86131176反映。省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联系驻外机构或当地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帮助。
(据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