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刘铮、雷敏)“明年对化肥生产用电要实行优惠价格;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对尿素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50%的政策;各地要做好化肥生产用原材料、燃料的供应以及明年春耕用肥的运输调度。”
为做好明年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发展改革委日前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发出了《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大型氮肥生产企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从1日起适当提高尿素中准价水平。对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其它化肥出厂价格,各地要根据供求情况和生产成本,参照大型氮肥企业出厂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对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化肥出厂价格,各地要调整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调整之前要继续采取最高限价、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等制度形式进行监管。同时要求建立“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
《通知》强调,对化肥批发零售价格,仍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各地要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市场巡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明年春耕期间要集中对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销售企业和个人,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执行规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的,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例。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化肥、掺杂使假等不正当竞争和坑农害农行为。严禁地方封锁,维护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化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