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不是一个最准确的定义,但是,当人们看到一个个生命在完全可以存活的情况下瞬间消失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要呼唤:尊重生命!对生命的漠视是世间最大的不文明。
发生在陕西铜川的矿难,早在一星期之前井下已经起火。那些见钱如命的矿井管理者竟然逼着矿工继续下井生产,对不下井的矿工全部都要惩罚,结果造成举国震惊的灾难。
发生在北京顺义突然检查录像厅造成的命案,同样发人深省。生活单调的民工看黄色录像,被突如其来的检查惊吓,慌不择路,造成二十余人掉进化粪池,其中二人死亡。
陕西的矿难与金钱有关系。某些无情的管理者,不把工人的健康、生命放在心里。他们可以根据形势的需要,在墙上刷几条“安全生产”之类的标语口号,应付上级的检查,但是骨子里最渴望的却是金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个已经泯灭了对他人恻隐之心的人,绝对不会顾全“道”不“道”的,只要有一点儿利润,他们就会比豺狼还疯狂。在这种人心下,矿工们还有什么安全可言?对付无视员工(民工)生命的管理者,仅仅依靠说教是不行的,必须用最严密的制度来保障。其实,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但是,仔细看一看那些出事的地方,规章制度究竟落实了多少?当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时候,有关部门绝不能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了。应该认真地从尊重人的生命高度来审视,采取最严厉的措施,真正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刚刚发生在北京顺义的人命案,自然不可同陕西矿难相比。但是,在尊重人的生命权方面,也有许多理念值得深思。人民警察有许多重要的事情可做,比如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等等。这些,都深受群众拥护。对于那些有伤风化的道德层面上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教育等手段解决,有些职能应该由文化教育等部门来承担。执法的范围过于广泛,执法的手段过于偏颇,不但起不到预先的效果,反而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这不是违背了维护人民群众最大利益的初衷了吗?有些地方发生的所谓处女嫖娼案及前不久的教授嫖娼案等,引起公众的普遍不满和谴责,就是明证。
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不该逝去的生命逝去了,这令我们万分痛惜。在这些事件里,人们都看到了对生命的冷漠。生命无高低贵贱之分,不论是明星的生命,还是民工的生命,在我们这个社会里都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党和政府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就是从根本上确立了人本在中国的地位。在这个前提下,任何单位、任何个人,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把尊重人的生命拒之门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