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美发美容行业的管理,广州市质监局公布的《广州市美发美容服务规范》规定:美容只是对脸部皮肤的护理,美发只能进行肩部以上按摩,对于其他部位的按摩,属于医学美容行业,只能持相关的许可证方可经营。据悉,该《规范》目前以越秀区为试点,明年将向全市推行。
又是一个令人忍俊不禁的新闻。广州市质监局在解释如此规定的原因时,只是轻描淡写地称,“按摩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这个“敏感”二字令人玩味。但既然人家不肯多说,恐怕公众也只能依照自己的想像力,去想想“敏感”可能触及的范围了。
那么,发廊按摩有多么“敏感”,必须制订堂而皇之的规章来限定发廊的按摩范围“只能是肩部以上”?难道肩部以下的按摩还要专门去趟专业美容店?或者说,如果一位顾客要作全身按摩,还必须得发廊与美容院各去一次?反正看了这个规定之后,我是多少有些糊涂。
更进一步说,这个所谓的《规范》是要“规范”什么呢?仅仅是发廊与美容院之间的业务纠纷吗?我想大概不是。按照我们通常的经验,从未有过美容院与发廓存在着业务之争的新闻。那么,广州市质监局最终要“规范”的,不能不让笔者往歪了想,那就是“色情服务”了。
原来如此。且不说对发廊的“规范”如何监督(在我看来这几乎就是不可能),仅就发廊按照这个《规定》规范化服务,那么美容院是否还是存在着色情服务的可能?因为美容院有相关的许可证,可以从事“肩部以下的按摩”,这是否意味着美容院若存在着色情服务,便因此《规定》而合法化?我想,广州市质监局的本意断然不会如此。
笔者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色情服务的,但问题在于,发廊与美容院实际上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敏感”问题,何以一个只能进行肩部以上的按摩,而另一个则缺少足够的限制?这样一个冒然出台的《规定》意欲何为呢?反正除了可笑与滑稽之外,我看不出这个《规定》对于那些“敏感”事儿能起到什么样的“规范”作用,只是为民众的茶余饭后徒增了笑料而已。
因为盆子里的水脏了,便不分青红皂白地将盆子里的孩子也一同倒掉,我们不能总是重复性地干这样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