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张文昌通讯员刘金桥)冀州市冀州镇大齐村刘民杰等21户村民至今也想不通,明明是他们自己掏钱承包了村里的杨树,《林权证》上却写着村干部的姓名,退耕还林补助款村民们也分文未得。
去年3月,冀州市大齐村村委会将村后的100多亩地统一种上了杨树苗,然后以每棵6元钱的价格承包给了本村的21户村民,并签订了承包协议。
据承包户刘民杰说,他一共承包了2825棵杨树,并向村委会一次性缴清了16950元的承包款,但村委会并没帮助他办理《林权证》。去年12月份,他听说这些林地属于退耕还林,冀州市林业局还给村里发放了退耕还林补助款,就几次到村委会讨要,但一直没能拿到这笔钱。其他20个承包户也是同样的“命运”。
其后,村民们又发现,林业部门已给他们承包的树木办理过《林权证》,只是上面写的都是村委会干部的名字。对此,承包户们颇为不解,“明明是我们承包了杨树,为什么《林权证》上却是村干部的名字?退耕还林补助款到底应该归谁?”
对此,冀州市林业局有关人士解释说,谁承包了树木,《林权证》就应该归谁。因大齐村在申请退耕还林时,是以6户村干部的名义申请的,所以林业部门才给他们办理了《林权证》,并向他们发放了退耕还林补助款。
这位有关人士还表示,林业部门在检查退耕还林的落实情况时,已发现承包人由6户变为21户,并曾多次督促大齐村村委会变更《林权证》,并将补助款发放到这21户,但该村委会一直都没落实。他表示,该局将收回大齐村的《林权证》,并要求村委会退还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