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去年1年,中消协就向全国消费者广泛征集了4802条“霸王条款”。事实上,长沙从去年12月开始也向市民发出“征集令”,但响应者寥寥。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现象?长沙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表示,市民对“霸王条款”的辨别力不高等因素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因。
据长沙市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沙存在的“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些商场打着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等。
为详细了解全市“霸王条款”的种种“症状”,去年12月,消保处向社会发出“霸王条款”征集函。但出人意料的是,截至目前,仅仅征集了不到10条“霸王条款”。
什么因素导致消费者对自身维权“不感冒”?长沙市消保处负责人认为,市民对“霸王条款”的辨别力不高等因素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其次,不少市民对什么是“霸王条款”辨认并不明确,或虽然明确,但嫌麻烦懒得去指出。
对市民的这种“消极”心态,武高汉说:“有中消协作后盾,湖南消费者应继续积极大胆参与指出‘霸王条款’的行动中来。”对此,他还用了一个口号“不点不行了,点求效果好,点也点不完,发动群众搞”,以此表明中消协发动消费者点评身边“霸王条款”的决心。
新报记者 匡春林 实习生 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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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炮轰十大“霸王条款”
12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涉及寿险和车险的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
据介绍,今年公开征集不平等条款以来,中消协共收到涉及保险的线索64条,在最终提炼出4条寿险点评意见,包括随心所欲调费率单方变更不协商、理赔扣除互助款只讲利益无信誉、文字口头双限制住院津贴难求偿、理赔须知事后给自我免责无效力,和6条车险点评意见,包括单方规定投保人先向第三方索赔、任意设免赔率转嫁经营风险、残车折归投保人加重消费者责任、规定管辖法院限制投保人选择、降低施救等费用的法定最高限额、任意设置拒赔及合同解除条款。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