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27日宝鸡市一举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之后,全市人民为之奋斗并热切企盼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终于有了令人振奋的结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宝鸡市已经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这是记者12月6日下午从该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意见反馈会上获悉的又一喜讯。
据了解,近几年尤其是宝鸡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三年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踏步向前迈进,市区群众的生活环境有了显著改观。“创模”以来,该市投资9700多万元,在金台区陵塬乡同心村西长寿沟建成了占地600亩、日处理垃圾700吨、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并配套建设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焚烧炉,从而使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投资600万元建成了市区大气自动监测中心站和4个监测子站,实现了与省监测站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远程数据传输,完成了城市大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投资3.6亿元建成1个热电联产项目和6个供热站,目前市区集中供热能力已达36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44.3%;总投资3亿多元的天然气利用工程,已铺设管网180多公里,年供气量达3032万立方米,城市居民用气总户数达15.3万户,城市气化率达92.2%。同时突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将市区渭河滩改造成总面积120多万平方米的生态公园,并建成190万平方米绿树成荫的金台森林公园,使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3%。
据介绍,近几年来,宝鸡市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总投资超过15亿元,尤其是从2001年以来,环保投资指数每年都高于国家“创模”考核指标要求,使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实现了天蓝、地绿、水碧,形成了“城在林中、水在城中”的最佳人居环境和最佳投资环境。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2003年11月,该市“创模”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技术核查,2004年6月通过省级验收。同年12月4日至6日,以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陈明剑为组长的创模考核验收组和省环保局的各位领导和专家,深入现场一线,实地调研,审核资料,严格考核,一致认为在国家考核的28项指标中,宝鸡市全部达标。
据悉,在西北五省区,宝鸡市是率先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