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省国土资源厅昨日透露,截至今年11月份,我省实际支付1999年1月1日以来的征地补偿费共118.8198亿元,其中拖欠、截留、挪用的征地补偿费2.6931亿元已全部偿付到位。
据介绍,今年1月,省政府采取提高土地补偿标准最低限额,设立征地款专户等办法,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今年4月,我省又专门针对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建立清欠工作责任制。同时,省政府有关部门还组织查处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纪检监督机关共立案34件,对涉案人员予以党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据悉,今年以来我省没有发生新的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
新增建设用地须先足额缴费
另据新华社电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今后,凡是不按规定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将不予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自明年1月1日起,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实行先缴后分。申请用地的市、县政府应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缴纳。各级国库收到库款时,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将库款的30%逐级上划中央总金库;将库款70%的部分,按各省区市政府规定的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划解。
政府投资工程我省明年底完成清欠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省政府昨日召开全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确保2005年春节前清偿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4年和今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投资工程清欠任务,2006年基本完成各项清欠任务。
会议强调,要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