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图)破解“执行难”--射洪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纪实 |
|
|
| NEWS.SOHU.COM 2004年12月07日18:31 来源:四川新闻网-遂宁日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免费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
本报讯今年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为民”理念,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安排部署,射洪县人民法院党组针对“司法为民”活动中群众反映的“执行难”热点问题,于2004年6月11日召开了“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题工作会,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四项措施破解“执行难”,即:党组分片负责;制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确保执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凡涉案财产的变卖均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加大执行力度,敢于碰硬,对有执行能力又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院领导带队执行和监督,全院干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执结了一大批多年未结的执行案件,使“执行难”问题有了大幅度的缓解,提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集中执行案例一2004年6月11日下午,院长徐昌辉、副院长胡平亲自带领执行局长何云强、执行承办人胥勋成等人赴成都执行射洪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申请执行董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院领导和执行人员不顾困倦、劳累,通过昼夜奋战,终于在次日凌晨1时30分,将被执行人董某某人、车挡获,使得这起长达一年多的执行案件于6月13日得以顺利执行,为信用联社挽回经济损失60万余元。
集中执行案例二:金家信用社申请执行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某某长期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2004年5月30日,当时正值星期天,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杨某某在射洪出现的线索,徐院长亲自安排胡院长、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相关人员对被执行人杨某某及时采取了强制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杨某某在1小时内即履行了全部义务。
集中执行案例三:2004年7月12日,胡院长带领执行局及金家法庭一行到陈古镇,执行射洪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涂某某砖厂拒绝排污申报行政处罚一案,该案本院已立案一年多,被执行人涂某某长期外出躲债。当日,经请示徐院长,对涂某某实施了拘留措施。7月13日,涂某某的亲属代其履行了义务,使这起长达一年多的未结案顺利执结。
(杨小林本报记者谢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