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潢川县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3日挂牌,但在挂牌的前两天,执法大队就逐个通知全县经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户,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递送参加12月3日挂牌仪式的邀请,并明确要求经营户们“赞助”,礼金标准为城区经营户1000元、乡镇经营户200元至300元。(据《扬子晚报》12月4日报道)
像这种执法部门向经营业户伸手要钱的事情并不鲜见,前几天,海南文昌一派出所新办公大楼落成,该派出所贴出告示,摆下36桌酒席,邀请铺面店主和外地承包商300多人喝酒祝贺。到场客人都收到该派出所发放的一个空红包,客人把吃酒席的钱放进红包里,然后写上自己的名字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手中。据悉,派出所当天收到的红包有5万多元。(据《华西都市报》11月28日报道)
与海南文昌的这家派出所相比,河南潢川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做得更“到位”:文昌派出所只是暗示那些被邀请的商人进行“捐助”,并没有逐个派发通知明确要求,收到了空红包的客人虽然都心照不宣,但这毕竟还属于“暗示”的范畴,多少还带有了一些遮遮掩掩的味道;这家执法大队就显得干脆直白,不但具体通知了明确要求了,还提出了具体的“赞助标准”。这就使得这种要钱带有了更为不容置疑的霸道意味。
成立综合执法大队的目的是什么?冠冕堂皇的话谁都会讲:为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杜绝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案件的发生。可是,“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短”,这是颠覆不破的真理。以后当执法大队发现这些前来送过礼金的经营业户涉嫌售卖假劣时,他们又如何能做到公正执法?如何能够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相信执法大队再怎么信誓旦旦的“保证”也会令人在心中打个大大的问号的。
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便意味着拥有了一定的执法权力,按照温家宝总理的解释,拥有了权力其实就是拥有了一种责任。遗憾的是,好多拥有权力的机关与个人不但没有把权力当成恪尽职守的责任,反而当成了捞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不论是发放空红包的“红包宴”,还是挂牌伊始就“征收”的“赞助金”,都是将权力异化成工具的结果。
索要“赞助金”其实就是公然索贿,是无庸置疑的违法违纪行为,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够对此有个说法。(稿源:红网)(作者:李先梓)(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