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7日,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督办会,部署和督办我市春节前“两个拖欠”的还款工作。
据市清欠办介绍,全市建设领域共拖欠工程款89651.14万元,截至11月底,还款45352.58万元,尚欠44298.56万元。
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市清欠办的规定,2005年春节前必须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工程欠款要偿还工程款总额的70%。各区、县(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调度、下力督办,全力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会议特别明确,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凡因包工头携款潜逃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使用该包工头的企业先行垫付;建筑企业必须在2005年春节前无条件地兑付所拖欠的全部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兑付;2005年春节前,全市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周报制度,周周督办,凡是拒不兑付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由市清欠办上报省清欠办备案并在媒体上曝光,省建设厅将对其不予年检,发文暂停其工程投标资格。
副市长刘剑英强调,临近年关,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两个拖欠”还款工作,各区、县(市)要加大清欠力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清欠工作;建立建筑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徐德清 曾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