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违反了校纪在接受处理的时候,给学生一个公开申诉的机会。在听完学生的“辩护”后,由参加会议的学生和老师代表采取匿名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最终对学生违纪的处理意见,这就是深圳市一所中学实行的学生违纪处理听证会制度。该学校也成为深圳市首个采取这种做法的学校。这种做法引起了不少师生的关注。
学生对处罚不服气催生新制度
深圳市教苑中学学生处主任崔老师表示,目前各学校对学生违纪后的处理做法通常是由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对于警告以下的处分由学校学生处就可直接进行处理,对于警告以上的处分由校行政会议进行决定。
在处分下达的期间,当事的学生几乎是没有申诉的机会的。该学校以前也是这种传统的做法,但后来学校发现有个别学生对以前学校的处罚规定不服气,为了给学生们一个“说话”的机会。学校开始了尝试学生违纪处理听证会的方式。
学生处分由师生匿名投票决定
崔老师表示,听证会的代表由全校的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占到大多数,一般20~30人的听证代表,其中老师仅有四五人。
根据学校的规定,只有学生的违纪行为较为严重,在学校影响较大,达到了以往会处警告或以上的程度才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由当事双方的学生先对事件的情况进行陈述,并表达各自的理由和认识。参与听证会的代表也能当场发表自己对此事的意见。
每位听证会的师生代表都会领到一张票,上面分别印有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理意见,参加听证会的学生和老师根据自己的判断采取匿名投票的方式做出选择,来决定最终对学生的处理意见。
违纪处理听证会将形成制度
崔老师表示,这也是学校进行民主化、人性化的管理的尝试。给学生申诉的权利、让当事学生在听证会上具体叙述事件的过程、阐明自己对此问题的认识,改变“学生违纪违规由校方单方面处罚、学生不服申诉无门”的被动教育格局。
当事学生在听证会的交流过程中讲清了问题,沟通了思想,解决了问题,不但使违纪违规同学深受教育和帮助,还起到了更多的现场教育、警示教育和推广教育效应,对全校学生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和启迪。目前,学校正在制定一个关于学生违纪处理听证会的议案,这种做法将在学校内形成制度。
大多师生欢迎这种做法
对于学校的这种新的做法,深圳一些师生表示了支持。教苑中学一位参加了听证会的同学李雅珠表示,她感觉这种方式很好,也很新颖,让学生们有了发言权,她很喜欢。深圳一中学的老师表示,过去一些学校对违纪学生处理后有时会出现“学生不服、不满意、不在乎、不促动”的情况,举办这样的听证会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但也有少数老师表示,这种做法虽赋予了当事学生申诉的权利,但由于对学生处罚的大权几乎掌握在学生的手里。怎样合理看待他人犯错需要对学生进行引导。其次,对于需要进行听证会的事项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听证会也不宜过多,以免影响学生们的学习。
专家:做法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
曾任深圳市某区教研室主任的教育专家李老师表示,这种做法很好,培养了学生自主独立意识,是对学生教育形式的创新。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学生的自我教育,这也符合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这种听证会交流的形式,让学生们知道犯错的学生其实也有自己的原因,并不是“坏孩子”。而且这种做法,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某些学生因缺乏申诉机会,不满学校处罚而出现的纠纷。
但这种直接由匿名投票来决定对学生的最终处理意见还需要商榷,由于学生们的看法不同可能出现对当事学生的处理意见出现较大的偏差。建议由学生的投票形成一个多数意见,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参考学生的这个意见来进行处理。(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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