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范利祥
上海报道
最近,上海市长宁区房地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接到了上海市房地局的一个紧急通知,要求各区从12月10日开始对本地的存量土地进行一场大清查。
同样的通知也下发到了上海市其他各区的房地局。“局里正在布置相关的工作。”12月14日下午,上海市金山区房地局一位工作人员肯定地表示。
他同时透露,在这不久前,上海市房地局还召开了一个由各区房地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各区尽快明确2005年的土地供应、储备工作思路”。“尤其是在土地供应上,要在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的同时,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做好、做足文章。”
与此同时,包括浙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在内的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正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存量土地盘查行动。
而在这之前,国务院七部委(署)(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组成的“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联合抽查验收小组”刚刚完成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情况的验收工作。
一股紧张的气氛再次迅速弥漫全国土地市场。
紧急盘查存量土地
12月2日,国土资源部的一个名为《关于开展全国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4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到全国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通知》中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决定开展全国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从12月10日开始至明年3月31日结束。“调查结束后,可能还会对土地供应情况进行一次整体上的调整。”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一位专家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本次调查直指全国城市、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并着重锁定四个方面: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控制面积;闲置土地的权属、数量、用途、闲置时间等情况;空闲土地的权属、数量等情况;批而未供土地的现状、数量、用途等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实行“全面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即在各地按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将选择部分重点市、县进行典型调查。
“各地自查和部(国土资源部)抽查,是为了防止地方上敷衍了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一位官员明确表示,地方上把调查报告和《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汇总表》报到国土资源部后,在明年4月底以前,国土资源部将对地方上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抽查结果一并上报国务院。
支招新一轮农用地审批潮
“我们最近一直在关注各地的土地交易情况。”上述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官员坦然说,前一阵子国家扎紧农用地审批的口子后,在土地供应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上个月农用地审批解冻后,“部分地方的土地交易明显激增”。
为此,在农用地审批解冻后,国土资源部多位高官在各种场合明确表态,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该部将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增建设用地的反弹。
比如,对于外界普遍关注的“农用地审批”解冻前后的项目用地问题,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潘明才就曾公开表示,暂停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之前报批而未批的项目,也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
“符合决定精神的我们将尽快审批,不符合决定精神的我们将退回,要求送审单位进行完善。”潘明才说。
但实际上,一股占用农用地的大潮在审批解冻后再次在全国各地波涛汹涌。
“尽管各地现在都实行了公开招投标供地,但从各地国土部门挂出的土地供应的公开信息来看,正好说明了一个问题:土地供应再度升温。”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的专家指出。
该专家还特别强调,江苏、浙江和上海一带,在此之前有不少用地指标还“优哉游哉地没有用完”,但紧接着“碰到了国家要求扎紧农用地审批口子的宏观调控”,用地指标“空闲不少”。于是,在农用地审批解冻后,“这些地方肯定会抓紧把指标用完”。
该专家同时分析了土地供应热潮产生的另外一个原因,“不少地方政府认为土地审批解冻后又可以大规模地批地了,所以在发展本地经济时,为了保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试图通过扩大新增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工作。”
本报记者还注意到另外一个现象,即在土地审批封冻期间,不少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先把项目招进来,等待半年的解冻期。
“很多外资项目都在等着用地。”上海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周伟在不久前的一次内部会议上透露。
“所以,现在要对新增建设用地采取偏紧的政策。”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的专家指出,清查存量用地只是国土资源部的重要举措之一。
此前,12月1日,国务院七部委在北京举行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抽查验收汇报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着重强调了严防供地“反弹”的5个政策界限:一是今年用地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突破;二是往年结余的用地指标今年不能使用;三是违法用地今年不能补办手续,今后确需补办的,要有区别地进行;四是不属于分期用地的项目,不得拆分用地指标;五是“批而未征、征而未用”的时间界限从原批准时间开始计算。
紧接着,即12月6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经200485号),从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上提出严格要求:凡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律不得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其中,该文件还严格规定,2003年至2004年4月期间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凡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整改期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盘活存量土地
这次调查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全面查清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分析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研究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
“今后上海市将在年度计划范围内,把新增用地计划与盘活存量挂钩。”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透露。她表示,根据最新调查和梳理统计,截至去年年底,上海市已经出让给开发商尚未开工的经营性项目用地约有3670公顷。
中国土地协会会长邹玉川认为,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今后一段时间内尽量盘活存量土地是土地供应的重要手段,而且在这一方面还可以做大文章。
邹玉川给出的出路是:目前全国各地的土地储备中心还有170万亩的土地储备量,这还仅仅是土地系统内部的储备量;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市区周围的路边店改造也有相当可观的量,这些都是依法依规,按市场经济运作的原则腾出来的土地(上海的郊县就有不少这样的地方);通过土地整理可以腾出相当部分的建设用地,因为土地整理以后,新增加的耕地可以拿出60%作为建设用地。
“两眼一摸黑,成了一些地方盘活存量的主要障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的专家说,“因此,对存量土地进行专项调查,搞清底数,是许多地方向存量土地要发展空间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这次清查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该专家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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