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巢湖电在巢湖市打工的41名四川民工讨不到工钱,转而寻求当地劳动部门的帮助,在经过多次协调后,12月20日,问题终于圆满解决,民工们踏上了回家的路。
11月23日一大早,巢湖市居巢区烔炀镇某轮窑厂半成品组的工人收拾好已完成任务的半成品砖坯,准备跟厂里结算工钱,回家过年。然而1个小时后,窑工们的脸上全都“晴转阴”,因为窑厂主姚某拒绝发他们两个月的工资。
据了解,这些在窑厂干活的四川民工是今年2月份来巢的,进厂时,与窑厂订过协议,他们也按照这份协议提前完成了任务,老板应该支付两个月工资,共5万多元。但该窑厂业主姚某认为成品砖未出,不能计发工资。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12月2日,41位四川民工开始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此事引起该市烔炀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当日下午,镇政府就派人到该窑厂协调此事,并派专人对窑厂的账务进行清算,要求发放民工工资,但该窑厂业主姚某坚持不发工资。12月6日上午,该镇政府与该市居巢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取得联系,该局监察大队迅速介入此事。
监察大队与窑厂多次协商无果,准备依法进行处理,41位四川民工也准备进入诉讼程序。考虑到一旦进入诉讼,事情短时间内可能得不到解决,讨不到薪金的外地民工也没法回家过年。再三斟酌后,监察大队第三次来到窑厂做姚某的思想工作。监察大队的行为终于感动了姚某。前天,41位民工终于拿到了工钱,欢欢喜喜地登上回四川的火车。
(肖昌国 本报记者 李远波 赵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