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春运期间,跨镇(区)营运大中巴票价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0%!记者昨日(12月21日)从东莞市交通部门获悉,东莞市2005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将于近两日出台。初步信息显示:春运期间城巴、镇内公共汽车、出租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而以往屡受投诉的跨镇(区)营运大中巴票价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0%。
跨市班车票价限涨40
%按照今年春运方案显示,春运将从2005年1月25日起至3月5日止。春运票价执行期共计40天。春运公路客运分为普通班车客运(途中停靠站点较多的班车)和直达班车客运(途中不停车或者停靠站点很少的班车)两种。在普通班车客运票价方面,由于考虑到今年汽车用油价格上涨幅度比较大,营运成本明显上升,此次春运期间跨县(县级市、区)、市(地级以上市)、省营运的普通班车客运票价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0%;而在本市32个镇(区)内营运的普通班车客运票价可按平时允许上浮的幅度上浮,即按基准价上浮不超过30%。
直达班车上涨不得超65
%据介绍,直达班车客运票价方面,东莞市仍将执行2004年春运票价。春节前15天(1月25日至2月8日),东莞城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5%;春节后25天(2月9日至3月5日),东莞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上浮不超过45%。
春运期结束恢复原票价
交通部门强调,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管理,可允许上浮的幅度为最高幅度,各客运企业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不同车型分类制订具体的客运票价,并按规定上报所在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而春运期结束后,公路客运票价必须立即恢复执行平时的票价规定。(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