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文艳玉
本报讯近日,杨先生在酒店住了一晚,没想到第二天一起床就不见了两条毛巾,因为这两条“失踪”的毛巾不仅退不成房,还因此进了派出所。
12月23日晚7时,从贵州来南宁谈生意的杨先生住进了民族大道上某大酒店712号房。由于初次到南宁,所以杨先生办理好手续之后就出去玩,一直玩到凌晨1时左右才回房间。回来后杨先生脸也没洗就蒙头睡觉了。早上9时起床洗脸时,他发现洗手间里没有毛巾,于是他就和楼层的服务员反映了此情况。11时左右,杨先生办完事后来到总台退房,没想到酒店拒绝退房,要他赔偿毛巾的损失。而杨先生认为他在房间里根本就没有见到毛巾,凭什么要他来赔偿?双方因为毛巾问题发生了纠纷。
杨先生说:“大庭广众之下,服务员质问我毛巾在哪里,别人还以为我是个小偷,我当时特别的生气,所以一怒之下便摔烂了酒店的台牌。没想到却因此被送进了派出所。一直耗到下午3时还不能脱身离开。虽然最后酒店不追究毛巾和台牌的事情,让我结账走人,但我心里却怎么也不舒服。”
对于杨先生反映的问题,该酒店的大堂经理潘副经理告诉记者,他们酒店对于客房的东西配备是很标准的,服务员先按要求配备好房间东西,然后由领班查房,检查完毕才让旅客入住。12月24日早上,服务员接到杨先生反映的情况后,马上进行查询,根据登记本上的记录,房间里的必须用品全部配备齐全,两条中巾的配备也有记录,所以等到杨先生来退房时,服务员就用征询的语气问他毛巾的去向。没想到,杨先生非常激动,认为服务员怀疑是他偷了两条毛巾,一怒之下还把登记台上的大理石台牌给摔烂了。而且还出现了其他过激行为,所以当时只好报警了。
潘副经理说,他们酒店并没有怀疑过任何客人,他们并不愿意因此而流失客人,希望客人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