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再见了,广州!”“真的是最后一天!”“挥泪离去”……不要以为这是电视、小说中某主角感人的话语,而是记者近日在一些家具、服装临时销售点看到的一些耐人寻味的促销广告词。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档口属于违规经营,存在虚假宣传,消费者可向消委会、工商部门举报投诉。他提醒市民,春节将至,市民应谨慎对待“打折商品”。
现场:甩卖广告越说越惨
近日记者在荔湾路周门街附近采访时发现,不知何时一夜间竟冒出了一个打折销售家具的档口,每个家具上有一个红笔划掉的价格,然后又在旁边再写上另一个低很多的实价,让人看了很玄乎。更有意思的是档口门前打出的广告标语,第一天记者看到的是“合约期满挥泪甩卖”,第二天看到的则是“全场打折,还价即杀”,到第三天是“最后一天,绝不留下一件”,而到了第五天该档口还没有关闭,而打出“真的是最后一天,还不快抢!”,又过了两天,该档口仍在销售家具,只是多了一个音响在不停地播放摇滚乐,中途还不时有销售员拿着麦克风在档口前叫卖,广告语也变为了“再见了,广州!”“最后出血买卖!”……直至半个月后,这家家具店才到“最后一天”,清场离去。
商家:越“悲情”越能引起注意
如此“语出惊人”的促销店在广州的大街小巷并不少见,记者随后又在中山四路、花地湾、西华路、罗冲围等地见到了这种临时租赁场地,促销家具、服装、百货的档口,记者发现它们一个“统一”的特点是,租赁时间短,“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工商等管理部门难以捉摸。
记者在西华路两家此类家具销售点了解到,这些家具都是从顺德厂家直接运送过来,这种“悲情”销售产品的方式主要是引起路人注意,“尽量煽情点,惨一点,这样顾客才会过来”,一档主这样告诉记者。
当记者问到这些产品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保证,购卖时是否能开具发票时,这些档口却一致表示没有,记者追问如果产品出现问题顾客将到哪里去找他们,档主则只是一口咬定他们的产品“绝对没有问题”,“放心用”。
市民:变得理智不会轻易上当
记者发现,虽然这种档口整天热热闹闹,广告“标新立意”,但来这里购买家具、服装等物品的市民并不很多。
家住荔湾区的李伯告诉记者,虽然它们的价格比固定档口里的家具要便宜一些,但是没有任何质量保证,如果出现问题他都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找到档主,所以一般不会“上当”。但也有掉入这种陷阱的市民,一位陈小姐就很气愤地告诉记者,她上个月刚搬家因为急用就从一家打折店买了一张床,但不到一个月,床底的一条横木就断了,可那档口早已关门了。
不过一位档主也很坦然地告诉记者,前几年这种“轰轰烈烈”的方式出售产品非常好做,但近年一些厂家开始纷纷仿效,现在到处都是这种档口了,很多市民都不再相信了,生意没有以前好了。
消委会:小心买了积压过期货
广州市消委会陈才兴主任告诉记者,这类所谓的临时“甩卖”销售档口首先在经营上就属于违规的,按照企业登记条例和公司管理相关法规,即使临时租赁铺位成为经营性档口也必须在工商局、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能钻这个“空档”,一旦发现将会作严肃处理。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这种临时租赁铺位出售产品的档口必须标明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具体地址、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这是法定义务。
陈才兴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这些档口做出的所谓“签约期满”、“跳楼价”等宣传与事实不符,是一种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属于违法行为。他提醒消费者,春节将至,一些厂家开始打着“打折优惠”等各种幌子销售积压过期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购买产品后应尽快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双倍赔偿,也可直接向工商部门和消委会举报。(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