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6幢高楼供暖供热的18台锅炉设在自己家楼内,受震动、噪音、安全隐患困扰的“世纪城”23名业主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海淀消防监督处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该锅炉房的批准审核意见。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涉及消防类的行政诉讼案。记者今天获悉,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23位业主的诉讼请求。然而败诉的业主们却纷纷紧握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公司是“世纪城”的开发商,最初的供暖供热计划是在每户屋内安装一个壁挂炉进行分户供暖。2000年11月,金源公司向海淀消防处申报变更原工程设计中的供暖方式,采用分区集中供热,需在原建筑布局中改建燃气锅炉房。不久,海淀消防处作出“审核意见”同意了金源公司设计的消防设施。由于小区内没有预留集中供暖设施的空间,因此金源公司将18台锅炉安装在“世纪城”6区6号楼内。居住在该楼的赵某等23位业主认为海淀消防监督处的审核意见书在审核时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因此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海淀消防处作出的审核意见书中有关锅炉房的审核部分。
在一审被驳回后,23名业主上诉至一中院。承办该案的张杰法官分别和开发商金源公司以及23位业主谈话。几次谈话后,金源公司立即回去建立了一间单体房屋,将一部分引起噪音的设备引入,使噪音污染明显降低。同时,他们正准备去规划局申请批准建立单体锅炉房,把锅炉从居民楼里搬出来,铲除安全隐患。
对于本案而言,一中院认为,海淀消防处作为本区域内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的法定职责。其根据金源公司向其申报变更供暖方式的材料,经审核作出的“审核意见”并无违法之处。虽然官司败诉了,但23位业主一一和张法官握手,其中一位业主真诚地说:“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仅使我们觉得心情舒畅,还给我们解决其他的问题指出好的办法和途径。孙莹 范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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