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04年,射洪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在确保该县企业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上,法院党组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就把加快破产案件的审理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经常与审理破产案件的民二庭审判人员研究破产案件,通过县委、县政府领导、清算组和全体审判人员共同努力,今年共审结破产案件16件,安置企业职工3545人,化解企业债务2.1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该县企业的改制工作,为经济发展跨越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今年初,围绕射洪县委、县政府对今年企业改制进入攻坚阶段这个总体目标,射洪县法院作了专题研究,院党组决定成立了破产企业领导小组,由院长、党组书记徐昌辉亲任组长,从规范磁道案件的立案做起,对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协调、汇报,同时,调整和充分发挥审判力量,把过去只有一个合议庭增加为两个破产合议庭,为加快破产案件的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矗在明确把清算组与合议庭的职责分明后,充分调动了清算组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合议庭对清算组在资产处置、债务清偿、职工安置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配合与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破产案件得以及时审理。在去年审结的16件破产案件中,有9件是前年以来旧存的案件,最老的有2000年立案的。为此,射洪县人民法院下大决心在边收边审新案件的同时,狠抓旧存案件的审理,想办法、找对策,严格依照有关政策安置,缓解了旧存案件的压力,减轻了政府的负担。破产案件的审理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支持,对需要协调外部关系时,院领导身先士卒,需要内部支援时及时抽调力量,确保了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新的一年里,射洪县人民法院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狠抓对破产案件的审理,为射洪县企业完成改制做出应有的贡献。
(胥学奎本报记者谢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