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飞实习生王晓华)以往一些医院为了防止处方和售药利润外流,动辄开出“天书处方”。“四色处方”的实施,无疑在药店与医院之间又刮起争夺患者之风。记者采访发现,医院并不担心处方流失,药店对此持谨慎乐观态度,医疗专家认为处方革新仍有漏洞,仍需规范。
1.医院不担心处方流失
交大第二医院医务部的杨增尚告诉记者,医院并不担心新处方的实施会流失处方。因为病人对医院更有信任度。尽管医院有的药比药店贵,但是在医院看病,取药也方便。家庭条件不错的病人,不会浪费时间专门跑到药店购药。
西安同济医院眼科一位医生告诉记者,新实施的“四色处方”规定,开具处方为当天有效,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3天。所以,病人在用药3天后不能好转,就要重新到医院检查和治疗。患者重新挂号、检查,这样就增加了医院的“回头病人”。
2.药店总体持乐观态度
“这种新处方的实施对药店来说无疑是件好事,药店应该能从医院获得更多的处方。”北大街老百姓大药房企划部的一位负责人说,“每天都有拿着处方到药店来买药的患者,因为市民看重的是药房的药价比医院低”。
采访中,一些中、小型药店的售货员认为实施“四色处方”的确可以多吸引一些患者,但究竟会给他们带来多大市场“还很难说”。不过靠近省医院的几家药店表示“可能受的实惠多些”。
3.好《办法》仍有漏洞
“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还需完善!”西安同济医院副院长李洪洁对实行“四色处方”表示“仍有漏洞”。李院长说,过去儿科用的是白处方,精神病处方为西安市统一印制,是淡绿色的。现在儿科处方国家统一要求变成淡绿色。那么精神病处方和儿科处方不成一个颜色了吗?另外,尽管医院并不能处方外流,但是药店如何判断处方的真伪,如果由此带来医疗责任该如何追究?所以应该把医生的行医资格编号也写入处方,药店同时安装查询系统,才能解决处方的责任问题。 (背景资料)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四色处方”:淡红色———麻醉药品处方;淡黄色———急诊处方;淡绿色———儿科处方;白色———普通处方,处方右上角要以文字注明处方类型。新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其中必须包括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资料、药品金额等10多个项目。
开处方禁止写“天书”: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而且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要分别开具,其中西药和中成药处方每张不得超过5种药品。
处方的药量:医生一般不得开出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而且处方仅在开具当日有效,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不得限制购药地点。
患者有购药自由:为降低患者的就医成本,规定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医院不得限制病人持处方到其他医院或者药店购药。为此,办法也规定,医生在书写药品名称时,须以国家承认并公示药品名为准。药名简写或缩写须为国内通用写法。医院或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