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31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浙江“321”销售假药案件进行了宣判。该案两名主犯柯典杰、赵建良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从犯王建立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5万元;从犯张月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从犯周建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被告
单位河北神兴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40万元。这起销售假冒“贺普丁”、“立止血”等进口高档药品的案件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是目前全国破获的最大的销售假药案件,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同时,更暴露出了医药流通领域的安全隐患。举报假药查出惊天大案
2003年3月21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县级医药有限公司仓库内查扣了大批假冒“贺普丁”(治疗乙肝用药,对艾滋病有辅助疗效)、“立止血”(针剂,临床止血抢救用药)、“善宁”(针剂,癌症患者抢救用药)等药品。经有关药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这些药品根本不含有任何药物成份。
警方追查假药来源时发现,这些假药来自广东,并源源不断地通过一个遍布各地的隐秘销售网络进入正规医药流通渠道。案件引起了国务院、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浙江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公安机关历时一年多的调查发现,从2000年开始,犯罪嫌疑人赵建良、王建立通过张月才挂靠到河北省神兴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提供销售药品所需要的各种法定文件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事药品销售。2003年3月,赵建良、王建立获悉广东人柯典杰销售进口假药的消息,便与柯联系,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柯典杰购买价值上百万元的假冒“贺普丁”、“立止血”等进口药品,并利用神兴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提供的销售药品所需文件,将假药通过正规渠道售往全国各地。为了推销假药,赵建良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假药卖给浙江省某县级医药有限公司,并向该公司副总经理周建斌行贿2万元。
警方查明,截至2003年4月14日,赵建良等人先后向该公司提供价值652500元的假冒“贺普丁”、“立止血”、“善宁”,而该公司购入这些假药后,又通过正规渠道,将假药销售到周边的36家医疗单位,其中相当一部分药品已经被患病人员使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仅其中一家医院就有245名患者误服用了假冒“贺普丁”、“立止血”、“善宁”。许多患者因服用假冒“贺普丁”而导致病情无法得到及时控制,还有一名因大量失血而紧急抢救的病人,在连打17针假冒“立止血”后,抢救无效死亡。
2003年6月30日,赵建良、王建立在河北无极县被公安人员抓获;2004年3月30日,柯典杰在广东被抓获。警方根据查获的银行卡记录查明,其销售假药的货款至少已超过500万元,而且汇款来自全国各地。通过销售假药,柯典杰、赵建良等人获取了惊人的暴利。以“贺普丁”为例,正规厂家批发给各个医药公司的价格为157元左右,而柯典杰卖给赵建良的假药价格不到3元。假药何以能畅通无阻
假药为何能够堂而皇之地通过正规医药公司进入医院,直接危害患者的身体健康呢?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侦破此案的杨永建大队长表示,“321”销售假药案件暴露了目前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杨永建介绍,目前我国对从事药品经营的公司和销售人员均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管理要求,但在本案中,赵建良、王建立等人从事假药销售活动时,均以河北省神兴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业务员的名义,由公司为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进口药品注册证》等相关文件资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年向其收取2万元的挂靠费和营业额4%的开票费。正是由于这种“挂靠”形式的存在,国家为规范药品销售制定的种种管理条款往往成了一纸空文。
其次,从假药的来源看,目前我国假药的生产规模不断发展。本案中被仿冒药品“贺普丁”的生产厂家是全球知名的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国内假冒该厂产品的案件屡屡发生,该厂接到的来自全国各地患者的投诉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而“321”案件的侦查也表明,广东地区是全国制售假药的主要集散地,全国许多地区的假药都是从那里流出的。
据了解,原来医药公司和医院对所购入的药品会进行抽样检测,尽管这样做会造成较高的检测成本,但也确实起到了防范假药流入的效果。然而近年来,随着药品价格的不断下调,药监部门对抽检已经不再作出要求,药品销售商只要有正规渠道的各种文件,就可以将药品卖给医院,而医院往往只是采取查看文件和目测药品外观的方式进行检验。由于造假技术的不断提高,造假者伪造的假药在外观上几乎和真药一模一样,甚至专业的医务人员也很难凭目测分辨真伪。(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作者:方列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