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万余元存入银行,事隔一年想取出,却发现全部买了保险。昨日,一时疏忽签了手续的付小姐提出质疑:银行是否应将保险与储蓄业务分开办理?
付小姐介绍,2003年4月27日,她到工商银行渝中区民生路分理处存钱。一女工作人员告诉她,可以办理一种新业务,每年有分红,高于银行同期利息,还送一份保险,并随之递出相关单据。付填好单据后,工作人员将活期储蓄存折交给付,存折显示存入21000元。今年12月24日,付发现账户上的钱全部买了平安保险公司名为“千禧红D”十年期限的险种。付到保险公司查询得知,当初自己签字的单据均是办理保险的手续。
付找到工商银行渝中区支行,要求取出存款。该支行相关负责人称,工作人员不可能告知顾客赠送保险,银行监控录像只保存1个月,付无法举出证据说明工作人员有意隐瞒办保险的事实,现在不能取现。工商银行渝中区支行卢行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只能由顾客与保险公司直接协商解决。至于将保险业务与储蓄业务分开办理,卢认为没必要。
类似投诉本报已接到多起,如何避免?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认为,保险手续都是顾客签字认可的,与银行打官司胜算不大。所以,在办理手续签字前,应先看清合同内容。 记者 张一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