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多年来管理、经营和服务高度集中的哈尔滨市殡葬行业引入了竞争机制,殡葬用品市场全面放开。这一举措,无论对殡葬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好事:消费者购买殡葬用品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殡葬用品经营者增加了投资创业的机会。
既然是好事,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人来办?原因是打破垄断,对殡葬行业管理者来说,利益格局要重新调整。据报道,丧葬用品市场放开后,用品总体价格下降了30%%,殡葬管理部门每年要少收入2500万元至3000万元。按理说,这些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应该的,但是不是都由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值得商榷。这其中就有个利益比较问题,引入竞争机制,管理者到底是损失了还是收获了?事实是,一个部门损失了,但全体消费者和多数经营者受益了,就是得大于失。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是不应该直接从完全可以由市场调节的行业赚取利益的。因为主管部门是裁判,企业是运动员,裁判如果和运动员一起比赛,显然是不公平竞争。就是说,如果按市场经济的规则,主管殡葬行业的部门不是“少收入了2500万至3000万”,而是过去多年里每年多赚了不该赚的2500万至3000万。
这样说不是要责备某些部门,因为这是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旧体制。过去是行业管理,没有进入市场化之前这些部门只有管理职能,有些是公益事业,没有利润。市场化之后许多部门就将经营权垄断在自己手中:有的行业管理部门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有的名义上是某某公司,实际上是在管理部门的垄断、保护下经营,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一种赚钱的“捷径”,很多主管部门对此乐此不疲,甚至对垄断产生了依赖心理。全国性的行业如金融、电力、铁路是这样,一些地方也是如此,搞垄断、地方保护,“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看似获得了一些眼前的利益,实际上牺牲的是诸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牺牲的是整个市场环境,代价很大。哈尔滨的殡葬行业打破垄断是一件小事,但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该放权的必须放,垄断对发展市场经济坏处多、好处少。
另外,我们的垄断跟外国不大一样,对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竞争行业,外国多半是行业垄断,中国则是行政垄断。如通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许多基础设施产业,政府既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性垄断。私人经济垄断会获得超额利润,而行政垄断往往会导致企业经营管理的低效率和资源运用的低效率。(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