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1月13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一致赞同王占主席代表九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自治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政协常务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探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新形式,积极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注重发挥广大委员的整体合力,在建设学习型组织、围绕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团结稳定、加强提案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扩大对外交往和宣传工作等方面,都采取了新举措,取得了新成效,为巩固和发展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形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0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希望九届政协常务委员会认真按照政协章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作用,切实加强与党政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对盟市旗县政协工作的指导,拓宽思路,创新机制,争取在提案、调研、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从整体上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使政协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努力推动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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