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9件
截至1月13日12时,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9件,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90件。从收到的议案内容上看,立法类6件,人大制度建设类2件,财经类3件,教育文化卫生类7件,工业交通类5件,农村经济类3件,内务司法类2件,其他类1件。
按照《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符合议案条件的有6件:一是石家庄市代表团林友贤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议案;二是秦皇岛市代表团蔡德锡等2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北戴河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立法的议案;三是解放军代表团方文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大会将《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修订计划的议案;四是邢台市代表团齐耀增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废止《河北省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制定《河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议案;五是石家庄市代表团尚晏芝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新制定《河北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议案;六是石家庄市代表团高士涛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议案。以上6件议案,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代表10人以上联名,符合法定人数;有明确的案由、案据和方案,具备《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规定的议案条件。因此,作为议案处理。由大会秘书处印发各位代表,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此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其他23件议案,有的不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的没有具体方案,缺少议案的法定条件,因此,作为建议和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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