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晓宏)人事部、卫生部昨天联合宣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行。新标准取消了在身体、外貌方面的具体规定,并明确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担任公务员。另外,妇科病、色盲等多种疾病在新标准中也都没有被作为录用公务员的限制条款。
此前,该标准曾两次在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共召开座谈会或论证会十多次,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用人部门的意见。
体检通用标准主要包括通知、标准、体检表三个部分。通知规定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师需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为维护考生和用人部门的合法权益,通知提出了复检的程序。对于违反体检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标准共21条,涵盖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体检表对体检项目和检验项目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另据了解,人事部、卫生部将根据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公务员管理的需要,适时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今年,两部还将组织力量编写体检标准操作手册,对体检医生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