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记者 杨小娴实习生冯紫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开幕。在近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各专门委员会就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0余件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审议结果作了报告。这些议案涉及到教育、公用事业、医学、环保等方面,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各专门委员会认为议案各承办单位办理结果令人满意。
器官捐献、移植将有法可依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谢朝月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纳入正规管理体制的议案。随后,《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条例》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省卫生厅起草了条例草案,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立法议案。委员会就条例草案存在的脑死亡标准、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项目准入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规定有待国家出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省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意见,按照我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
龚振湘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议制定<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省建设厅于2004年3月10日向代表作了书面函复,征求具体意见;会同省财政厅多次到各地调研座谈,并参照省外先进经验,于2004年6月11日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7月,由省物价局牵头,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参加,对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省建设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已上报省政府,拟于近期下发。
垄断行业经营权竞标获取
周和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议案》中认为,城市供水、燃气、公交客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国有自然垄断型行业,应当依法实行特许经营。
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湖南省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列入了2004年至2005年的地方立法计划后,将此议案交省建设厅办理。省建设厅反复论证后,形成了《条例》草案,并于2004年4月20日正式上报省政府法制办。为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省建设厅等部门又多次调研考察,形成了《条例》草稿第二稿,待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